(三十四)实施首问责任人制。对“八大经济区”和“大项目建设年”的重点企业,首个接待单位和登记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为办事企业提供先期咨询,指导企业准备登记材料,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指导或帮助其联系其他登记管辖机关。
(三十五)实施大项目登记注册局长责任制。对“八大经济区”和“大项目建设年”重点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实行局长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并由局长带队,现场办公,定期走访,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主动为招商引资提供高效服务。
(三十六)开通企业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在全系统企业登记窗口设立“八大经济区”和“大项目建设年”重点投资项目企业登记注册绿色通道,配备高素质的登记注册工作人员,推行登记预约、合议审核等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
(三十七)全面缩短登记办照时限。进一步理顺登记审核程序,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办照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对前来登记的企业,只要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可当场核发营业执照。
(三十八)完善企业工商联络员制度。加强全系统重点企业和项目工商联络员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企业工商联络员责任,进一步密切工商机关与重点企业和项目的联系,做到提前介入、现场指导,帮助协调、服务前移,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定期走访、解决问题。
(三十九)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在全系统深化“于雪梅式服务窗口”、“共产党员岗”等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工商干部的业务素质,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工作效能,树立工商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十)积极开发企业登记管理信息资源,为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充分利用企业登记管理信息资源,对我市区域经济结构、产业优势、市场主体数量、经济规模、特别是关系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企业数量、资本数额和所有制结构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全市各级政府制定经济发展目标、优化投资环境、发展地方经济提供决策参考。
四、强化作风建设,打造依法行政、文明行政的工商干部队伍
(四十一)进一步规范企业登记行为。认真执行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对符合登记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必须当场作出准予登记决定,在规定时限内发放营业执照;对登记手续不全的,要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避免因登记受理人员告知不清而使企业耽误办照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