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办发〔2009〕28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9月22日
哈尔滨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印发〈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发〔2008〕9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的部署和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任务,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的精神,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
(二)一些部门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
(三)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