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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2009年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2.建立和完善创业扶持长效机制,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咨询、创业培训、专家评析、项目推介、创业孵化、融资服务、开业指导和后续服务的“八位一体”帮扶机制,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场地安排、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帮助其成功创业。二是将创业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形成完善的创业组织服务体系。三是以大学毕业生及返乡农民工为重点,以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高专及劳务输出重点乡镇为核心,全面普及创业培训,做好创业培训链的各项工作。举办省首届IYB师资培训班、阜新市第二届高校SYB师资培训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创业成功率。四是继续扶持自主创业基地,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重点做好资金、场地、项目等方面政策扶持工作,促进创业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加强对自主创业基地的科技、培训、信息等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业技能,减少盲目性。五是充分发挥“阜新市自主创业带头人协会”民间组织作用,完善协会各项职能,发挥民间企业家推动作用,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六是加快建设创业孵化园,利用创业培训、中小企业发展、创业企业扶持、技能实训为一体等政策支撑,在孵化园引入集装备制造、服装加工、编织多功能的全市创业孵化示范性服务实体,指导全市创业孵化工作。七是将创业展示会开进社区、校园、乡镇,通过开展百家自主创业带头人与大学生结对帮扶,开展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及创业导师活动;通过创业指导专家与返乡创业农民工结对帮扶,推荐一批特色创业项目,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引导返乡农民工向农业产业转移。通过采取以上措施,2009年,要达到:新增培育扶持60户自主创业基地,带动就业2000人;百家自主创业基地帮扶大学毕业生就业300人;创业培训1000人以上,确保创业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经创业服务后半年内开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开业企业中,一年以上稳定经营率达到80%,创造就业岗位1200个;通过创业力争实现就业5000人。
  3.巩固和扩大劳务输出基地,寻找劳务经济增长点。一是强化两个基地建设。在全市建立第一批劳务输出和培训基地的基础上,积极考察开发第二批输出和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基层劳务输出组织的作用,为广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在求职登记、用工信息、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等方面提供全程服务。在巩固和完善5个驻外劳务输出办事机构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对外输入基地的建设,不断拓展劳务输出领域、协调用工单位与务工人员的关系,妥善解决各种问题,加强对输出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定期派专人分组赴劳务输出驻外办事处及外省市走访考察,广泛搜集用工信息,为广大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更多的用工岗位。二是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规模。大规模、成建制直接组织输出,保证输出质量与数量,形成规模效应。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乡村基层组织、社会团体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并逐步将自发外出人员纳入组织化轨道。三是实施“两个资源整合”,即品牌资源和培训资源的整合。进一步打造保姆、保安、保育、服装加工、建筑安装、餐饮服务等具有阜新特色的劳务输出品牌,用品牌的良好声誉带动劳务输出工作质量的提高。整合各种师资、场地等培训力量,以就近、就地为原则,合理布局,以培训创品牌,实现人力资源和培训资源的有效统一。四是强化劳务输出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输出人员技能素质。坚持培训与转移就业相结合,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培训与引进项目相结合,培训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相结合。实行先培训、后转移的政策,全面提高劳务输出人员就业竞争能力,逐步实现我市劳务输出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由劳务型向技能型和智能型的转变。五是完善服务体制,切实保障劳务输出人员的合法权益。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机制,设立窗口,专人负责,及时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技能培训、维护权益等系列服务。对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论证,全面掌握用人单位的资质、生产经营状况、劳动保护、工资福利待遇等情况,避免盲目输出。建立定期回访制度,搞好跟踪服务,帮助劳务输出人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六是落实劳务输出鼓励扶持政策。对组织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到省外或省内地区间流动就业的组织输出单位,按照输出人员数量,从再就业扶持资金中给予一定的补贴。每输出一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的,给组织输出单位按全市就业专款的标准予以补贴,经查实台帐和统计报表及实名制数据库,每输出一名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就业一年以上(含一年),并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的,给组织输出的单位100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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