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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阜政办发〔2009〕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促进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清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不但涉及千家万户的福祉和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阜新的转型振兴及长远发展。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国就业形势严峻。从我市看,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前我市已经毕业、尚未就业和今年即将毕业、等待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约有5000人。这些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雄厚人力资源,但是也给我市带来了巨大的就业压力。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定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做好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畅通就业渠道,多措并举确保普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按照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总体方针,市政府决定开通就业渠道,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
  1.开通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渠道。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招聘,择优录取高校毕业生到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今年我市各级党政机关计划拿出200个岗位重点招录和招聘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市教育系统计划拿出400个岗位在2007-2009届师范本科生中招录,市卫生系统计划拿出100个岗位在2008、2009届医疗专业的本科生中招聘。
  2.开通到基层就业渠道。全面实施“五个一”人才使用计划,即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所农村中小学一名师范本科生计划、一个乡镇一名大学生民政协理员计划、一个街道一名大学生计划和一个社区一名大学生工作者计划,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到基层就业。进一步做好“三支一扶”工作,积极完成好省里下达给我市的50名“三支一扶”计划指标。
  3.开通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渠道。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制定的《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辽就发〔2009〕4号)的部署,我市启动普通高校毕业生“百企千岗就业见习计划”。由人事部门牵头,经委、中小企业局、教育、财政和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确定百家以上企业为见习单位。人事、劳动、教育、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负责组织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就业见习对接工作,力争安排1000名毕业生见习。按照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辽宁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挖潜增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在市政府的统筹指导下,动员全市各类企业以我市生源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3倍的数量,开发适合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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