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遂昌县峡口门至湖山至金竹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09〕252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遂昌县峡口门至湖山至金竹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09〕246号)及丽水市发改委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峡口门至湖山至金竹公路位于遂昌县中西部的乌溪江库区(湖南镇水库),该项目的建设对完善丽水市区域公路网络,改善乌溪江库区群众出行条件,促进欠发达地区旅游业、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遂昌县大柘镇峡口门处,与三际线相交,经湖山乡、金竹镇,终点位于金竹镇翁村西侧,与县道峡口门至北界公路及县道金竹至古楼公路相交,路线全长约16公里,其中大桥长约620米/5座,隧道长约2150米/8座。
项目采用原交通部部颁《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公里。其中峡口门至湖山段路基宽度采用12米,桥梁宽度12米(其中开山困难段路基宽10米,桥隧相接段的桥梁宽度为10米);湖山至金竹段路基宽度采用8.5米。隧道净宽10米,净高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约3.8亿元。建设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8200万元,其余资金由遂昌县政府负责筹措,项目法人为遂昌县交通局。
四、其他
项目的建设将改善山区出行条件,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中节能降耗的措施。对隧道、桥梁、高边坡进行详细勘察,以确保方案、结构安全合理并根据实际地质情况对桥梁下部结构、边坡处理方案等作进一步优化。
请建设单位在项目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8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向当地发改部门和统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