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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03省道东复线诸暨段工程及诸暨至安华至义乌大陈公路诸暨段项目法人的复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03省道东复线诸暨段工程及诸暨至安华至义乌大陈公路诸暨段项目法人的复函
(浙发改函〔2009〕266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要求变更03省道东复线诸暨段工程及诸暨至安华至义乌大陈公路诸暨段工程项目建设法人的函》(浙交函〔2009〕248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03省道东复线诸暨段工程及诸暨至安华至义乌大陈公路诸暨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分别经我委浙发改函〔2008〕261号、浙发改函〔2007〕312号批复,项目法人为诸暨市交通局。为构建融资平台,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经研究同意将上述两个项目的法人调整为诸暨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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