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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省嵊泗中心渔港(新港区)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省嵊泗中心渔港(新港区)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09〕920号)


嵊泗县发改局:
  《关于要求审批浙江省嵊泗中心渔港(新港区)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嵊发改〔2009〕68号)悉。经委托评估、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嵊泗县地处我省舟山群岛北部,位于长江口和杭州湾的交汇处,是我国12个海岛县之一,也是全国重点海洋渔业县之一,渔业经济十分发达。渔业是嵊泗县的主要基础产业,全县拥有渔船3000多艘,在渔汛期间,还有大量的外地渔船在嵊泗海域进行渔业生产。嵊泗县能够避风的渔港只有嵊泗中心渔港老港区、嵊山渔港等几个渔港,而且由于当初建设标准低、淤积严重等,能够避强台风的渔港数量少、避风水域小,无法满足渔船避风需求。因此,为保护渔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完善渔港渔业基础设施,促进渔业经济的发展,在嵊泗建设一个规模大、避风能力强、功能较齐全的渔港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防波堤3505m,其中北防波堤2300m,西防波堤900m,东防波堤255m,东口门堤50m,防波堤设计标准为100年一遇。
  三、环境保护和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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