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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绍诸高速公路上虞互通至九六丘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绍诸高速公路上虞互通至九六丘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09〕300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绍诸高速公路上虞互通至九六丘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09〕266号)及绍兴市发改委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是上虞市中部连接绍诸高速公路互通与沿海地区的重要干线公路,随着杭州湾上虞新区的开发建设,目前上虞新区至上虞城区以及连通绍诸高速公路互通公路的技术等级仅二、三级标准,难以满足上虞市及新区交通量增长的需要。该项目的建设对发挥正在建设绍诸高速公路作用,完善该区域路网,促进环杭州湾产业带发展,带动上虞新区的开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起点为绍诸高速公路上虞互通,与上虞人民西路相交,向北跨越曹娥江、杭甬高速公路,经崧厦镇,终点为九六丘,接规划的上虞滨海大道,路线全长约19.2公里,其中大中桥长约2000米/6座。
  项目采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35.0米,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约8.62亿元,建设资金由省交通运输厅补助约1.4亿元,其余部分由上虞市政府财政筹措。项目法人为上虞市交通投资公司。
  四、其他
  项目的建设将改善道路条件,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中节能降耗措施。结合省普通干线公路规划、杭州湾上虞新区规划和与杭甬铁路客专、曹娥江交叉方案作进一步衔接和优化设计。
  请建设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8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向当地发改部门和统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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