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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州市“双低”优质油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州市“双低”优质油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09〕981号)


湖州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湖州市“双低”优质油菜生活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湖发改农经〔2009〕334号)悉。经商省农业厅,原则同意建设湖州市“双低”优质油菜基地建设项目,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植物油和蛋白饲料的消费量大幅度增长,油菜籽产需矛盾日渐突出。建设湖州市“双低”优质油菜生产基地,有利于提高油菜生产能力,实现规模经营,降低成本,增强油菜产品市场竞争力,发挥基地示范和带动作用,也有利于农民增产增收。因此,实施湖州市“双低”优质油菜生产基地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在湖州市建立2个“双低”优质油菜生产基地,基地总面积5万亩。其中:
  (一)南浔区建设“双低”优质油菜生产基地建设总面积27000亩,重点在练市镇、双林镇实施,其中:练市镇建设“双低”优质油菜生产基地18000亩、双林镇建设“双低”优质油菜生产基地9000亩(含良种繁育及试验基地560亩),并配套建设良种收储及病虫害防治设施,购置农机设备。
  (二)长兴县建设“双低”优质油菜生产基地23000亩,其中:虹星桥镇连片建设“双低”优质油菜生产基地10000亩,林城镇建设“双低”优质油菜生产基地13000亩(含示范方2个共计200亩),并配套建设良种收储及病虫害防治设施,购置农机设备。
  三、项目管理实施单位
  湖州市发改委、农业局为该项目的组织管理单位,长兴县农业局粮油站、南浔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相应子项目的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
  湖州市南浔区、长兴县。
  五、项目建设期限一年。
  六、项目节能
  项目节能方案符合节能规范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节能政策,落实生产工艺、设备选型等方面的节能措施。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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