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改进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用人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到2012年,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比例达到60%以上。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应逐步达到60%左右。全市重点培养200名高水平、高技能、“双师型”专业(学科)带头人,成立4至5个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
  --健全完善“干部不任命,搞竞争;教师不调动,进市场”的职业学校用人制度,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具有较高职业道德水平、较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适应现代新昆明建设要求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形成进出口通畅、职务待遇能上能下的灵活的职业教育用人机制。
  二、改进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用人机制的主要措施
  加快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着力改进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用人机制,是推动人口向人手、人手向人力、人力向人才、人才向财富、财富向资本转变,把昆明现实的人口压力,转化为未来的人力资源优势最根本的方法途径;是推进职业教育快发展,促进教育事业大发展,为建设现代新昆明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的现实选择和必由之路。改进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用人机制的主要措施是:
  (一)拓宽中等职业教育师资来源渠道,创新教师补充机制。
  1.开通引进高技能师资的“绿色通道”。由学校自主招聘具有特殊技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师。招聘具有特殊技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成绩突出的,经过用人学校面试、集体研究,教育、人事部门审定后,可实行单独招聘,提前签约。
  对在企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从事工程技术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工程师、农艺师、经济师、技师以上等各类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的人员,可按教师招聘程序直接面试,符合“双师型”教师条件的要优先录用。引进人员允许在3年内接受教师资格考核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2.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师资特聘、特邀计划。特聘教师是指从行业、在职或退休高级技师和技工中聘请长期担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特聘教师不占用学校编制。我市每年特聘200名特聘人员到中等职业学校任教。特聘教师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特邀教师是指从社会上或者其他职业学校聘请的不定时担任学校教师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或者优秀专业教师,在相关行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专业人才。各中等职业学校可聘请特邀教师担任学校名誉教师。
  3.大力聘请企事业的“能工巧匠”从事兼职任教工作。结合学校岗位设置,积极推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设岗和用人办法,加强兼职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各职业学校要与企事业单位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大力聘请企事业单位的“能工巧匠”兼职任教,兼职教师不受学历、身份、年龄等限制,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聘任。企业主管部门要从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支持职业教育,支持所属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各职业学校专业课兼职教师比例一般不低于专业课教师总数的10%。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