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总队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拟订总队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党务、纪检、人事、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法规处。
负责研究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业务规范,拟订执法制度及执法文书;组织实施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处罚听证等法律事务;承担有关重要文件起草和调研工作;负责指导区县(自治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培训、督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文化市场集中执法行动;承担文化市场举报、投诉工作;承担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宣传信息统计工作。
(三)执法一处。
负责组织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演出、动漫、网络文化市场(含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美术娱乐、网络演出剧目、网络表演业务、手机音乐)等方面的执法调研和指导监督,负责对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以及走私盗版影片放映等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查处,承担重大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指定区域内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日常巡查和专项行动;负责了解掌握市场动态,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四)执法二处。
负责组织开展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印打印、著作权等方面的执法调研和指导监督,承担重大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检查指定区域内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日常巡查和专项行动;负责了解掌握市场动态,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五)执法三处。
负责全市文物保护执法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查处违反
文物保护法的行为;负责文化艺术品市场的监管;负责指导督查区县(自治县)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对文物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负责督促指导检查指定区域内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日常巡查和专项行动。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机关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为49名。其中:总队长1名、副总队长2名,处级领导职数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党委书记按市委有关规定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