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2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银川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十月十九日
银川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确保我市“普高”工作稳步推进,根据《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提高“两基”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08〕6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88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关于对县级人民政府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教督导〔2009〕218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巩固发展“两基”成果,确保“两基”工作各项指标高于国检标准,巩固教育强县区水平,继续处于全区领先水平。
(二)努力提高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管理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继续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确保我市初中阶段在校生年巩固率城市区在98%以上;县(市)区在97%以上;实现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的“普高”基本目标。
(三)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设置职教专业,发展并强化职教骨干特色专业,加强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紧密联系,使学生能达到实习顶岗要求,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提高毕业生一次性就业比率。
(四)加强高中阶段教师队伍建设,普通高中专任教师能满足教育教学需求。职业高中教师学历达标,专业教师、“双师型”教师比率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
(五)扎实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工程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快高中阶段学校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使高中阶段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国家规定标准。
(六)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使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全面提高。
二、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