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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2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安排,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迎难而上,化危为机,成功组织参加了“香港活动周”、 “宁洽会”等一系列“走出去”、“请进来”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极大地提升了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水平。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全面总结今年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扎实做好自治区招商引资考核各项筹备工作,现就2009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机构

  考核工作由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负责,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兼任,成员单位由市委督查室、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规划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组成。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技术合作局。

  二、 考核形式

  考核采取先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后实地查看项目进展情况的方式进行。

  三、 考核程序

  (一)各单位向考核小组办公室申报招商引资资料;

  (二)考核小组办公室集中审核申报材料;

  (三)考核小组对初审情况进行复核,并实地查看招商引资项目;

  (四)复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四、 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2009年12月10-20日,申报材料必须在12月10日前提交市经合局,逾期不再受理。

  五、 申报须提交的材料

  (一)2009年招商引资工作总结。

  (二)2009年招商引资项目统计表。

  (三)引进投资项目的,提供:

  1、引进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2、投资者身份证明(自然人投资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投资的提供外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合同书或入园协议。合资、合作成立公司的,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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