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主要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和目标、基本框架、具体措施和重点政策。
《纲要》草案的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与。
(三)专项规划的编制。专项规划是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
“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重点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责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主要有产业发展规划、卫生发展规划、教育发展规划、科技发展规划、节能减排规划、交通发展规划、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要体现本领域的特点,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布局合理、保障措施可行;要突出做好产业和重大项目布局,体现从项目管理到规划管理、从微观管理到宏观管理的转变。
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市政府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起草。
(四)行业规划的编制。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在配合相关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做好《纲要》、专项规划编制的同时,可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编制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特点的发展规划。
(五)区(市)县规划纲要的编制。区(市)县“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市重点专项规划、行业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区(市)县“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应尽可能与《纲要》编制同步,要依据区域优势,特色鲜明,重点突出,操作性强,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各区(市)县“十二五”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区(市)县发改部门要就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改委及市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
三、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主要任务: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组织开展专项规划、行业规划的前期准备和初步编制工作,在2010年一季度末形成“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并上报市政府。
(二)第二阶段(2010年4月至2010年8月)。主要任务:做好有关规划编制的调研工作,起草《纲要》基本框架,形成成都市“十二五”规划建议,起草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区(市)县规划纲要草案,重点做好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规划衔接和论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