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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威市民勤县政府套取挪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问题的通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威市民勤县政府套取挪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问题的通报
(甘政发〔2009〕56号 2009年6月8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08年10月,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以《重要审计情况》(第9号)向审计署反映了我省武威市民勤县政府1998年至2007年套取、挪用各类财政支农资金1.28亿元的问题。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对此作了重要批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浩,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蒋文兰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严肃查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管理。10月28日,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武威市民勤县政府套取、挪用财政支农资金问题进行了核查。2009年3月19日,省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做出决定,责成省政府办公厅督促省监察厅、省审计厅抓紧审查,并对处理情况通报全省。5月30日,省纪委常委会和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分别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党纪政纪处分。现将武威市民勤县政府套取、挪用财政支农资金问题通报如下:

  一、核查情况

  经核查,自1998年4月至2007年12月,武威市民勤县政府将国家及省级财政拨付的1.28亿元支农专项资金,套取、挪用于机关经费和平衡财政预算6071万元、发放工资2050万元、城市道路等项目建设3480万元、修建县政府及水务局办公楼、政务大厅和购车533万元,自行安排涉农项目687万元。造成42个支农项目部分实施,4个支农项目未实施,严重影响了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处理情况

  (一)给予原民勤县扶贫办主任沈首导(2003年3月-2006年9月在任,主持县扶贫办工作至2006年12月,现任景电二期延伸工程民勤指挥部副指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降级处分;同时责成其从私营企业民天公司追回12万元上缴财政。
  (二)给予原民勤县水务局局长焦多才(1996年4月-2007年4月在任,现任景电二期延伸工程民勤指挥部副指挥),现任民勤县林业局局长白辉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给予原民勤县财政局局长张学民(2001年5月-2005年6月在任,现任民勤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原民勤县财政局局长马述涛(2005年6月-2007年1月在任,现任民勤县政府副县长),原民勤县林业局党委书记(主持工作)骆吾益(2005年6月-2007年5月在任,现任民勤县科技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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