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能配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9〕11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能配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威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能配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央和省委对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试点市的改革要求和第61次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的我市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撤销威海市文化局、威海市新闻出版局(威海市版权局),合并威海市广播电视局,设置威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威海市文物局、威海市版权局牌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主管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方面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行业工作政策、管理规章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定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行业科技创新与进步。
(三)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包括:歌舞娱乐市场、网吧市场、电影市场、出版物市场等)经营活动的管理。
(四)协调、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
(六)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
(七)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和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社会文化事业建设与发展。
(八)负责全市广播影视社会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报社、期刊社、网络出版单位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印刷业和出版物发行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外地在我市举行新闻发布会的登记工作。
(十三)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