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三)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坚持规划先行、环保优先,科学编制镇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积极推进农村地区工业结构布局调整,鼓励发展无污染、低污染产业,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各类综合园区、专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实现污染集中控制、集中治理,降低企业污染治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农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坚决制止在农村地区建设“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项目。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严禁 “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出现。加强对农村地区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农村地区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机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促进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加大农村地区工业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向河流、水库、海洋等水体排放污染物,确保水体水质达到功能区保护目标。
  (四)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等技术,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科学施肥,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生产和施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品种,严格限制高毒、高残留农药施用。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节水农业,在高污染风险区优先种植需肥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鼓励施用生物肥和有机肥。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广秸秆生产沼化、气化、青贮氨化、栽培食用菌等秸秆综合利用和生产有机肥实用技术。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到2010年,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90%,农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面积达到8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瓜菜果菌等基本达到无公害标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品牌分别达到300个、240个和60个,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达到130万亩。
  深入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面摸清土壤污染现状,逐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土壤环境监测和评估,加强对影响土壤环境的重点污染源的监管,逐步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工作。严格禁止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加强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对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要加大治污力度,削减排污总量,逐步进行关停转迁。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加快发展集约生态养殖,改善农民生活环境。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重点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监管,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把畜禽养殖业发展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因地制宜推广“猪-沼-果(菜)-大棚”等农牧结合、循环利用、“零排放”的生态养殖模式,实现农业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到201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外排污染物达标率达到80%,建设6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污示范工程。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