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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四建一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校园内绿化成效好,树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种类丰富,特色突出,具有良好的艺术性和景观效果,使学校掩映在绿树丛中,做到生态效益最大化。
  5.积极组织师生参加植树、绿地管护、绿化宣传、植物栽培实践等绿化活动,管护责任落实。
  6.养护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人,病虫害发病率控制在5%以下,树木绿地无人为损坏。
  7.广泛组织学生参加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

  附件3:
绿色住宅区评选标准

  1.房屋产权单位、所在街道、社区、物业公司领导重视小区绿化工作,把小区绿化工作纳入工作日程,有组织、有规划、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
  2.住宅区必须按规定规划和建设绿地。新建住宅区绿地面积不得少于总面积的30%。规划以植物造园为主,宜树则树、宜花则花、宜草则草、宜篱则篱、宜藤则藤,要创造安静、优美、舒适的绿地环境。
  3.按标准进行养护管理,对各种树木、花草,及时浇水、施肥、打药、修剪,促成花木茂盛、绿地整洁。
  4.依法维护居住区绿地,无未经城市绿化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或改做它用现象,保证绿地植被设施免遭损失,绿地和设施保存率达95%以上。

  附件4:
绿色庭院评选标准

  1.单位领导重视绿化美化工作,有绿化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
  2.单位绿化有规划、有设计并有绿化档案,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绿化工作,新建厂区绿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30%,老厂区改建绿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绿地建设必须严格按规划设计施工,达到设计标准和要求。
  3.以植物造园为主,建筑小品、硬质铺装为辅。用花草树木绿化美化厂区庭院,靠植物生态功能改善环境质量。科学配置树种,形成乔、灌、草、花相结合的多层次、多品种植物景观。乔灌树木占绿地总比例的60%以上,应时花卉占绿地总比例的20%,宿根花卉占花卉比例的60%以上。
  4.科学养护管理。根据各种植物不同特性,适时适度对树木花草进行修剪、施肥、浇水、松土、打药,促成花草树木枝叶繁茂,绿地卫生整洁,绿化设施完好。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整体绿地不得少于3处植物造型景观。
  5.单位附属绿地依法管理、改造或更新要申报市、县(区)绿化部门批准,无擅自占用绿地及乱砍盗伐树木的不法行为发生。
  6.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绿化宣传等公益建设工作,门前三包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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