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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四建一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四建一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9〕126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四建一评”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本溪市“四建一评”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大规模造林绿化任务,确保实现奋斗目标,进一步加快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及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四建一评”(即:建绿色村屯、绿色校园、绿色住宅区、绿色庭院;评比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比表彰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响应全绿委、国家林业局提出的“着力推行身边增绿,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倡导,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高我市生态文明水平为目标,动员全市力量,植绿护绿、见缝插绿、全面增绿,力争用3年时间把我市建成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和谐发展的生态城市,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进程。
  二、评比范围和数量
  在全市范围内分系统、分行业进行。一是在两县和郊区农村开展建绿色村屯评比活动,每年实现绿化达标村90个,评选绿色先进村20个;二是在全市校园开展建绿色校园评比活动,每年实现绿化达标校园38个,评选绿色先进校园10个;三是在市区和两县县城内开展建绿色住宅区评比活动,每年实现绿化达标住宅区150个,评选绿色先进住宅区20个;四是在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部队营区、医院、大中型企业中开展建绿色庭院评比活动,实现绿化达标庭院80个,评选绿色先进庭院20个。
  三、评比办法
  1.初评。每年5-6月份由本系统、本地区“四建一评”活动办公室依据各项标准先行自检初评,择优向市“四建一评”活动办公室推荐。
  2.初审。市“四建一评”活动办公室对申报单位依据申报资料和日常检查掌握的情况进行初审,各项指标符合要求为达标单位。
  3.专家评审。组成专家组对达标单位统一进行评比。专家组评比以现场调查为主,以查阅相关资料为辅,对照标准逐项打分并排出名次,从前至后选出绿色先进单位。
  4.总评。市“四建一评”活动领导小组依据专家组评审的意见,最后确定出优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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