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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四、做好普查人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
  各县(区)要认真做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调培训工作,要选调思想作风正派,熟悉情况,有普查工作能力,具有较强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的同志担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确保人口普查质量。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普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不得泄露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普查取得的数据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进行处罚的依据。
  五、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本溪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市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普查工作。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领导,及时组建人口普查机构,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附件:本溪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本溪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陈继壮 副市长
  副组长: 
  赵连成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姜 辉 市统计局局长
  国乐宁 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朱文清 市公安局副局长
  史胜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宝君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孙凤志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谢 宏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运福 市教育局副局长
  姜 军 市民委副主任
  焦伟光 市监察局副局长
  卢美娟 市民政局纪委书记
  张家坤 市司法局副局长
  赵哲夫 市人事局副局长
  李怀众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朴明哲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远宏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工会主席
  张宗海 市农委副主任
  安忠贤 市卫生局副局长李
  君 义 市外事办主任助理
  杨淑媛 市台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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