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潍大中专院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人力资源强市和半岛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更好地满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开始,每年举办一次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职业教育发展较快,质量效益明显提高,但也存在学校专业特色不鲜明,专业设置与主导产业发展脱节、与企业结合不密切,毕业生就业难和高技能人才紧缺的结构性矛盾等问题。定期举办覆盖全市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引入科学的评价激励机制,营造崇尚技能、关心职业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对于推动职业院校课堂教学内容与就业操作岗位零距离对接、实习实训场所与职业工作环境零距离对接、专业教学教师与行业技能师傅零距离对接,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完善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
(一)建立覆盖全部职业院校的大赛制度。技能大赛要覆盖全市每所职业院校、每个专业、每个学生。所有职业院校每年都要定期举办校内技能比赛,使技能比赛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在层层推荐和选拔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每年举办一次县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市每年年底前举办一次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所有驻潍高校均以学校为单位参加高校技能大赛,中职学校以县市区为单位参加中职学校技能大赛。市里组织并资助在全市技能大赛中成绩优异的项目参加全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通过建立全面覆盖的大赛制度,以赛促教,以赛促练,促进职业院校整体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二)建立技能大赛与职业资格证书有机衔接制度。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要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实现有机衔接,根据比赛成绩由主管部门和鉴定机构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激励和引导学生强化技能训练,提高就业竞争力。要在参照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职业院校技能教学内容、技能大赛考核规范,充分体现当前行业、企业岗位技能特点。要认真落实职业院校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互通”政策,推动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职业资格考试机构,力争80%以上的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要把职业院校师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等级和比例,作为评价职业院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