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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2009-2015)》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2009-2015)》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财政局、建设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潍坊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2009-2015)》已经专家评审并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ΟΟ九年八月七日

潍坊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2009~2015年)




潍坊市财政局
潍坊市建设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

目录

  1.序言
  1.1.引言
  1.2.规划范围
  1.3.规划时限
  1.4.规划依据
  1.5.面临的问题
  1.6.对策
  1.7.指导思想
  1.8.规划原则
  1.9.规划总体目标
  2.城市概况
  2.1.基本情况
  2.2.自然环境条件
  2.3.浅层地热能资源条件
  2.3.1.水文地质概况
  2.3.2.河流概况
  2.3.3.地下水
  2.3.4.海水资源
  2.3.5.污水厂
  2.3.6.热电厂
  2.3.7.浅层地热能资源条件小结
  2.4.太阳能
  3.建筑及其用能概况
  3.1.城乡建设基本情况
  3.2.城乡建筑发展规划
  3.3.建筑供热现状
  3.4.建筑用能面临的形势
  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类型及发展现状
  4.1.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应用系统
  4.1.1.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系统
  4.1.2.太阳能光伏系统
  4.1.3.太阳能采暖系统
  4.1.4.太阳能空调系统
  4.1.5.现状
  4.2.浅层地能
  4.2.1.土壤源热泵系统
  4.2.2.地下水源热泵系统
  4.2.3.海水源热泵系统
  4.2.4.污水源热泵系统
  4.2.5.热电厂余热地源热泵系统
  4.2.6.复合式地源热泵系统
  4.2.7.现状
  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潜力
  5.1.太阳能建筑应用发展潜力
  5.1.1.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系统
  5.1.2.太阳能光伏系统
  5.1.3.太阳能采暖系统
  5.1.4.太阳能空调系统
  5.1.5.小结
  5.2.浅层地能发展潜力
  5.2.1.土壤源热泵系统
  5.2.2.地下水源热泵系统
  5.2.3.海水源热泵系统
  5.2.4.污水源热泵系统
  5.2.5.热电厂余热地源热泵系统
  5.3.相关产业发展潜力
  5.3.1.太阳能相关产业
  5.3.2.浅层地能相关产业
  6.太阳能建筑应用规划方案
  6.1.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系统
  6.2.太阳能光伏系统
  6.3.太阳能采暖系统
  6.4.太阳能空调系统
  6.5.小结
  7.浅层地能建筑应用规划方案
  7.1.土壤源热泵系统
  7.2.地下水源热泵系统
  7.3.海水源热泵系统
  7.4.污水源热泵系统
  7.5.热电厂余热地源热泵系统
  7.6.小结
  8.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产业规划方案
  8.1.太阳能应用
  8.2.浅层地能应用
  9.投资与效益分析
  9.1.太阳能建筑应用投资与效益分析
  9.1.1.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系统
  9.1.2.太阳能光伏系统
  9.1.3.太阳能应用分析汇总
  9.2.浅层地能应用投资与效益分析
  9.2.1.土壤源热泵系统
  9.2.2.地下水源热泵系统
  9.2.3.海水源热泵系统
  9.2.4.污水源热泵系统
  9.2.5.热电厂余热地源热泵系统
  9.2.6.浅层地能应用分析汇总
  9.2.7.综合社会效益分析
  10. 保障措施
  10.1.法律法规
  10.2.政策措施
  10.3.完善标准
  10.4.产品监督
  10.5.宣传推广

  附图目录

  附图1.城区行政区划图(略)
  附图2.潍坊市水文地质分区略图(略)
  附图3.城区浅层土体地热分区图(略)
  附图4.潍坊市中心城区地下水热泵适宜区分布图(略)
  附图5.城市总体规划图(略)
  附图6.城区水文地质剖面图(略)
  附图7.滨海开发区概念规划园区分布图(略)

1. 序言

  1.1.引言
 
 能源是现代工业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全球经济迅猛发展的推动力量。但是近年来,经济全球化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快速增长,直接导致世界范围内的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由此引起的全球性气候变暖已经得到了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减少对传统石化能源的依赖,成为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21世纪能源发展战略的基本选择。
  能源和环境问题在我国更加突出和严重。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在上世界八十年代开始的改革开放之后,经济发展迅速,导致能源消耗迅速增加。并且由于科学技术的相对落后,经济增长形势长期以能源大量消耗的粗放型经济为主。经济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落后,在经济发展二十多年后,环境问题在最近几年全国范围内凸显,类似大气污染物超标、水源污染事故这样直接威胁人民正常生活的事件多次爆发。
  我国的能源结构不合理,能源生产和经济布局不协调,能源结构性污染严重,并且整体能源效率低下。对具有高污染性煤炭的需求过高,占全国能源消费的66.7%,全国石油剩余可采储量仅占世界剩余可采储量的1.8%,能源供应安全面临巨大挑战。
  可再生能源是指经利用消耗后可以不断得到补充、“再生”的能源。这类能源有太阳能、地热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资源。例如太阳能,可连续供应几十亿年,太阳能每年投射到地球表面的能量相当于目前全世界总耗能量的1.3 × 104倍。每年陆地上的风能相当于目前全世界总耗能量的100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可以解决当前和长远社会经济发展的能源需求,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08年3月1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规划中提出:到201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达到10%,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达到3亿吨标准煤,比2005年增长近1倍。2010年,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30万kWp,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将达到1.5亿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装备产业的国内制造能力达到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基本具备太阳能光伏发电多晶硅材料的生产能力。
  一系列颁发实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和政策的支持。
  太阳能和浅层地能在建筑中的应用是可再生能源利用的重要形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中明确国家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多次下发文件引导在建筑中应用可再生能源,各地也先后制定政策、法规鼓励或强制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根据国家的整体部署并结合潍坊市自身的条件,潍坊市政府决定在建筑中大力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为确保“十二五”期间,统筹合理地推进潍坊市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特制订本规划。
  本规划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编制。潍坊市建设局负责对潍坊市相关基础数据进行收集统计,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且结合潍坊市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情况和特点,制定2009年~2015年潍坊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发展规划。
  1.2.规划范围
 
 规划涉及区域涵盖潍坊市城区所属四区及三个市属开发区,即奎文区、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潍坊高新技术开发区、潍坊经济开发区和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
  1.3.规划时限
 
 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期为2009~2015年。
  1.4.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3)《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
  (4)《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5)《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6)《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7)《可再生能源十一五发展规划》;
  (8)《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
  (9)《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建科[2006]213号);
  (10)《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财建[2009]128号);
  (11)《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460号);
  (1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评审办法》(财建[2006]459号);
  (13)《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报告(2008)》
  (14)《2005~2010年中国热泵市场预测》;
  (15)《2000~201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要点》;
  (16)《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1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8)《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14~037~2006
  (19)《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2005);
  (20)《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 50495-2009);
  (21)《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11615-1989);
  (22)《浅层地热能勘察评估规范(审批稿)》;
  (23)《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2009年版);
  (24)《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2001);
  (25)《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99);
  (26)《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27)《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系统工程技术手册》;
  (28)《地源热泵工程技术指南》;
  (29)《实用供热空调设计手册》(第二版);
  (30)《中国建筑热环境分析专用气象数据集》;
  (31)《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32)《潍坊市(2008~2012)住房建设规划》;
  (33)《潍坊统计年鉴》(2008年);
  (34)《潍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35)《潍坊市地下水资源评价》;
  (36)《潍坊市中心城区浅层地热能资源评估报告(地下水)》
  (37)《潍坊市中心城区浅层地热能资源评估(土壤源)》
  (38)《崔学选同志在全市建设(建筑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8年1月22日
  (39)《李广东同志在全市建设(建筑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9年1月7日
  1.5.面临的问题
 
 (1)对开发可再生能源战略意义认识不足,缺乏统筹规划
  全国的能源形势是:我国人口众多,能源资源相对匮乏,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石油仅为十分之一,煤炭、石油、天然气剩余可采储量均仅够开采到本世纪中期或更早。
  目前,可再生能源在地方政府能源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还不十分明确,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尚未正式公布,各种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专项规划或相应发展路线未能及时出台,尚未形成明确的目标引导机制。地方政府对发展可再生能源、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对温室气体减排的意义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如何因地制宜地发展可再生能源缺乏统筹规划,没有编制可再生能源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2)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标准体系不完善
  地方性与可再生能源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验收标准、规程及工法、图集普遍缺乏,未形成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缺乏必要的技术指导,致使在实际工程实践中,由于系统配置的种种原因,地源热泵系统的能效比偏低。
  例如,土壤源热泵地下换热系统属于隐蔽工程,设计寿命一般情况下不低于 50 年,换热器设计安装、回填料选择及回填方式、水力平衡措施等方面都需要切实可行的技术规范,并对施工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培养专门的技术人员,以便于质量控制。
  (3)可再生能源产业技术发展缓慢,基础薄弱
  可再生能源的产业体系还不完备,技术水平较低,技术开发和设备制造能力较弱,一些关键技术和设备长期依赖进口,导致产品成本高,缺乏市场竞争力。大部分厂家生产规模小、过于分散,集约化程度低,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不稳定,经济效益不高。
  (4)相关产品质量监督体系不健全
  可再生能源的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和应用技术创新等方面技术力量薄弱,技术规范、产品标准、检测和认证等体系还不完善,影响了可再生能源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目前,可再生能源产品品种已发展到几十种,但产品没有形成系列,质量参差不齐,又缺少必要的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监测系统,使用者对产品的信心不足,产品规范化、系列化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影响。
  (5)项目质量、运行管理不到位
  包括太阳能系统和地源热泵系统在内的可再生能源系统是一种新型的空调系统,相关的技术管理缺失,对工程实地的水文地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缺乏有效完善的管理手段。
  (6)系统的运行模式不合理
  研究人员发现,在我国使用的热泵系统中,水泵和风机消耗电能往往超过系统总能耗的50%,高于普通中央空调水泵与风机的耗电量,因此,降低泵和风机能耗是提高系统效率的重要途径。对于不同的系统设计方案,水泵在系统能耗中所占比率差别很大。系统设计时,应该对多种配置方案进行综合比较,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优的方案。
  (7)初投资偏高
  地源热泵机组已实现国产化,在整个系统成本中所占比例已由原来的四五成降为二三成。但是地源热泵系统需要增加钻孔或打井费用,初投资依然偏高。同样,太阳能应用需要增加太阳能集热系统的费用。所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需要政府长期的资金或激励政策的扶持推进,才能健康发展。
  1.6.对策
  (1)
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统筹规划,稳步推进产业发展
  加强可再生能源的统筹规划,一是要做好可再生能源的整体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可再生能源重要战略地位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地、因地制宜地制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把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二是要考虑产业发展成熟度,产业基础较好的项目,可以适当提高规划目标,产业发展仍较为落后的项目,则要适当将目标放低,近阶段重在打好基础,防止市场与产业脱节;三是要考虑资源状况,防止资源过度无序开采。
  (2)规范产业成熟度高的浅层地热产业、太阳能光热产业等重点领域产业体系,创造适宜的产业发展经济政策
  建立完善的科研、服务体系。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抓好产品质量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组织专业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扩大市场销路。建立完善的国家和地方的质量监控体系,健全技术服务体系,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同时要鼓励竞争、打破垄断、加强监管,进一步消除不利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市场障碍,建立稳定持续的可再生能源市场需求。开展广泛国际合作,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资金,在高起点上发展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加快和提离我国新能源技术的开发步伐和总体水平。
  (3)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领域的科技进步,完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
  紧紧依靠科技创新,尤其是自主创新,这是解决可再生能源高成本的关键因素,也是使我国真正成为可再生能源强国、在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的基础。在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和重大装备扶持项目中要尽可能地安排可再生能源专项。同时,国家可以统一安排技术示范等配套工程项目,地方政府积极配合和参与,为可再生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进入市场创造有利条件。此外,还要支持建设可再生能源相关研发和成果转化设施,从而形成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持续创新能力。
  (4)加强可再生能源立法和执法监督,贯彻国家可再生能源战略
  认真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明确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战略地位,提出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配套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出台,配套规范性文件是完备法律的组成部分,制定这些文件是立法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同时,由于这些文件指导着执法部门的具体工作,因此,制定这些文件也是法律实施的一个重要前提。不可否认的是,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中,因传统能源的竞争、技术瓶颈制约、市场失灵与公共服务缺失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步履维艰,然而实现经济社的可持续发展,必将需要可再生能源取代化石能源,坚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是长期的能源战略。
  1.7.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基础,确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降地能源消耗,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发展循环经济为理念,以实现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为切入点,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以科学技术为发展依托,以技术创新为发展动力,优化能源结构,增加国家能源安全性,促进多能互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产业化工作,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8.规划原则
 
 充分合理地利用可再生能源,坚持“安全第一、合理布局、确定次序”的原则,以潍坊市当地实际情况为基础,以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为参照,对潍坊市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发展进行规划。
  安全第一。潍坊市是全国重要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由机械装备、纺织服装、海洋化工、食品加工、造纸包装五大支柱产业组成的工业发展也很迅速。工业、农业的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巨大,另一方面,由于气候原因,潍坊市年均降水偏少,地表水和地下水储量较小,引起了全市范围内地下水的过度开采。因此,在考虑对地热能有效利用时,必须避免可再生能源建筑对当地水源安全的威胁。同时,在冬季采用可再生能源替换传统能源进行城市供热时,需要考虑能源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避免出现城市供热故障中断这样威胁城市供热安全的重大事件。
  合理布局。在潍坊市使用可再生能源要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包括太阳能资源条件、地形地貌、水资源的分布、建筑用能结构等多方面因素,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确定适宜采用可再生能源的区域、规模及方式,达到可再生能源和传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合理布局。
  确定次序。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效率和安全性,确定不同利用手段的安全性和适用性。使用污水厂二次排放水和热电厂循环水远比使用可免去对地下水源稳定且安全问题的担忧,在合适区域可有效优先考虑使用。逐步加大安全性较高的土壤源热泵系统的应用。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区域应优先考虑采用地下水水源热泵系统。对于利用太阳能而言,优先考虑采用技术成熟、成本较低的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系统。技术成熟、成本略高的太阳能采暖系统可以在经济成本适宜的情况下使用。太阳能空调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作为引导性的示范项目。
  1.9. 规划总体目标
  根据规划总体原则,结合潍坊市当地可再生能源资源情况,统筹规划,实事求是,确定本规划的总体目标。
  到规划末2015年:
  (1)新建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率达到90%;
  (2)浅层地能应用建筑累计达到1229.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应用面积955.9万平米,在新建建筑中,浅层地能应用率达到23.6%;
  (3)累计节省标准煤68.77万吨,减少CO2排放182.9万吨,SO2排放1.7万吨,烟尘排放3.4万吨。
  表1.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分解表(折算面积)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188.5

308.0

286.0

324.3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合计

407.9

451.3

419.0

2385.0


  计算公式:(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财建[2009]306号)

2. 城市概况

  2.1.基本情况
 
 潍坊市地处山东半岛西部,地处北纬36°45′,东经119°11′,海拔高度22.2米。管辖奎文区、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4区,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高密市、安丘市、昌邑市6市,昌乐县、临朐县2县,高新开发区、滨海开发区、经济开发区3个开发区,全市总面积15859平方公里,城区面积2215平方公里。拥有全国著名的两个蔬菜基地,为中国北方大型的蔬菜生产地之一。潍坊是山东半岛的交通枢纽,境内有胶济、胶新、大莱龙、益羊、青临五条铁路经过。至2008年底,据公安部门统计,全市年末户籍总人口858万人,市辖区人口153万人。据1%人口抽样调查,全市年末常住人口883.61万人,非农业人口371.7万人。全市有汉、满、回等51个民族。
  2.2.自然环境条
  潍坊市地势总体特征是南高北低。南部为山区、丘陵,地面高程在海拔100米以上,最高海拔1032米,面积5646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35.6%;中部为倾斜平原区,地面高程在海拔7~100米之间,坡降1/500~1/1200,面积6597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41.6%;北部沿海为滨海平原区,地面高程在7米以下,面积3616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2.8%。
  表2. 各区县面积和人口

区县

面积(平方公里)

人口(万人)

潍城区

287

37

寒亭区

869

42

坊子区

412

30

奎文区

88

50

安丘市

1710

105

昌邑市

1812

68

高密市

1603

87

青州市

1560

90

诸城市

2172

107

寿光市

1997

102

临朐县

1834

85

昌乐县

1102

60

高新开发区

118

/

滨海开发区

167

10

经济开发区

58

/

总计

15859

858


  潍坊市地处北温带季风区,北部面海受到欧亚大陆和太平洋共同影响,属暖温带季风性半湿润大陆型气候。其特点为:冬冷夏热,四季分明;春季风多雨少;夏季炎热多雨,高温湿热;秋季天高气爽,晚秋多干旱;冬季寒冷干燥,雨雪稀少。年平均气温12.3℃,全市年无霜期。185~200天。多年平均雨量642.8mm,多年平均径流深116mm,多年平均蒸发深1322.4mm,干旱指数多年平均为1.94。
  主要气象参数如下:
  夏季大气压力:            999.7hPa
  冬季大气压力:            1020.7hPa
  供暖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8℃
  冬季通风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3℃
  冬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11℃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30℃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34.0℃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      26.8℃
  极端最高温度:            40.5℃
  极端最低温度:            -21.4℃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日平均温度:     28.8℃
  供暖期天数:             118天
  冬季平均风速:            3.5米/秒
  表3列出了全年各月平均干球温度。

  表3.潍坊市全年各月平均干球温度

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月平均干球温度(℃)

~3.7

~0.4

5.5

13.0

18.6

23.6

25.8

25.0

20.2

14.3

6.2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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