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可再生能源是重要的能源资源,在满足能源需求、改善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建筑领域是可再生能源应用的重要领域。我市太阳能、浅层地能等资源十分丰富,在建筑领域应用的前景十分广阔。目前,我市太阳能光热利用、浅层地能热泵技术及产品发展比较迅速,但与建筑结合的程度不够,应用范围较窄,系统优化设计水平不高。为推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带动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的重要意义

  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能源结构、保证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举措。可再生能源是重要的战略替代能源,对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有着重要作用,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利用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解决建筑的采暖空调、热水供应、照明等,是可再生能源应用的重要领域,对替代常规能源、促进建筑节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市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资源消耗相对较大,常规能源资源相对不足,能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建筑领域是能源消耗相对较大的领域,建筑节能形势日趋严峻。我市建筑市场较大,近几年,每年新建建筑面积均在1200万平方米左右。同时,我市近三分之二的地区年日照时数在2200小时以上,年太阳辐射总量大于每平方米5000兆焦(相当于170千克标准煤),太阳能年总辐射值相当于70亿吨标准煤,属于太阳能利用条件较好的地区。我市地热资源量丰富,相当于15亿吨标准煤,按10%可开采利用量计算可达到1.5亿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潜力巨大。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工作,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步伐,迅速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例,促进建筑节能快速健康发展,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二、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家、省节能减排要求,以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调整建筑用能结构为目的,以太阳能、浅层地能建筑一体化应用为重点,以示范项目为载体,完善政策标准,加大科技创新,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着力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和应用技术水平,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建设行业,促进全市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