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邮政局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支持邮政服务“三农”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9〕122号 2009年8月11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省邮政局、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支持邮政服务“三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支持邮政服务“三农”的实施意见
(省邮政局、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
省商务厅、省工商局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及《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2号)精神,积极发展农村邮政物流,促进农村邮政服务“三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重要意义。
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及农民生活明显改善,农村市场迫切需要一个信誉良好、网络完善的连锁供应和销售渠道。邮政作为国家的重要基础服务设施,拥有“百年邮政”的良好信誉和“国家邮政”的品牌优势,拥有遍布城乡的实物运输、仓储体系,拥有集实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网络优势,拥有服务“三农”的广泛网点及人力资源优势。邮政企业发展农村物流,构建农户“直通车配送”网络及邮政特色农资产品绿色通道,是促进农村地区商品流通、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扩大内需、繁荣农村经济的迫切需要。有利于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有利于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和引导邮政企业发展农村物流。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
邮政法》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2号),以服务“三农”为主线,以科技为支撑,以“中央一号文件”为动力,充分发挥邮政优势,合理规划,完善布局,加快提升农村邮政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