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9〕133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10月21日
吉林省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冬季历来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全省冬季防火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冬季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公安部消防局
加强消防工作的指示要求,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全社会力量,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严格监督执法,强化检查督导,消除火灾隐患,搞好社会宣传,确保冬季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为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金振吉 副省长
副组长:张大松 省政府副秘书长
韩英俊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成 员: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全省冬防期间的日常工作。
主 任:李树田 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副主任:刘 军 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赵新文 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部长
三、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