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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邵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邵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9〕329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邵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南政综〔2009〕16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邵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邵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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