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工作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9〕35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我市农作制度的创新、推广应用步伐,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安全、生态农业,促进农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快我市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创新农作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创新农作制度,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是农业领域深入贯彻省委“创业创新”总战略的重要体现,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我市农业生产土地资源紧缺、规模小、成本高、效益低,难以适应国内外大市场竞争,而长期过多施用化肥、农药等投入品,已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农业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把创新农作制度作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不断实践和探索,积极创新农作制度,从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使有限的农业资源发挥最大的效能,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可持续发展的现代生态农业服务。
二、因地制宜推进我市农作制度创新发展
各地要根据农作制度创新发展的成果,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与优势特色产业,依靠科技进步,挖掘土壤、气候和生物潜能,根据各种资源、农作物和动物生长的时间节律,利用时间组合和季节更迭,对土地、物种、时空进行科学配置,推广粮经结合、种养结合、粮饲牧结合、水产生态养殖、林地复合经营、农业废弃物循环资源化利用、间作套种、水旱轮作、立体种养、水体利用等农作方式,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因地制宜推广创新农作制度模式。针对我市实际,重点推广以下7类模式:
(一)粮经结合型。推广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实施粮食作物与蔬菜、瓜果、食用菌、药材等经济作物的间复套种、水旱轮作、立体种植模式,大幅度提高粮田综合经济效益。
(二)种养结合型。在同一块农田里实行种植业与养殖业的直接结合、复合经营。推广稻(茭、莲)鸭共育、稻鸡轮养、种草养鹅、茭白田养泥鳅、莲田养鳖、周年“三种五养”等复合种养模式,实现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复合经营和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