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三峡办关于2009-2012年全省对口支援三峡工程移民任务包干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鄂政办函〔2009〕69号)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三峡办《关于2009-2012年全省对口支援三峡工程移民任务包干的指导性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三日
关于2009-2012年全省对口支援三峡工程
移民任务包干的指导性意见
(省三峡办)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会议和对口支援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做好2009-2012年全省对口支援三峡工程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09-2012年对口支援三峡工程工作,引进经济合作项目、社会公益项目和对口支援资金要力争年年有所增长。年度控制目标为协调引进对口支援经济合作和经济支持项目60-100个,到位资金不少于15亿元;协调引进社会公益项目援助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争取省直部门在项目、资金、政策支持上对库区继续给予倾斜,在安排普惠项目资金上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协调有关市(州)加大对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本地优势企业到库区开展合作;组织有关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发挥优势,在教育、人才培训、招生、科技成果转让、企业合作等方面搞好对口支援。
二、工作重点
2009-2012年,我省对口支援工作的重点是:推进库区承接“两大”转移,促进库区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库区移民培训就业,促进三峡库区移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试点建设;推进三峡库区现代农业建设,开展现代农业试点工作;推进三峡库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库区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库区科技实用项目的引进,开展科技创新试点。继续做好对三峡库区社会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地灾避让搬迁等方面的对口支援,帮助解决库区移民搬迁安置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同时,组织实施对五峰县、宜昌市点军区、长阳县对口支援工作。
三、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