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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地报送政务信息管理平台基本信息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地报送政务信息管理平台基本信息情况的通报
(鄂政办电〔2009〕164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动我省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以下简称《公报》)信息管理平台,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两次下发通知(鄂政办电〔2008〕249号、鄂政办电〔2009〕93号,以下简称“两个通知”),要求各地及时上报《公报》赠阅工作责任人、《公报》受赠单位负责人及特约政务信息员的基本信息。从各地上报情况看,绝大多数单位对这项工作是重视的,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安排专人收集、汇总资料,按要求上报了基本信息。其中,襄樊市、宜昌市、恩施州、天门市报送的情况最好,不仅内容比较完整,而且报送时间也比较及时。报送信息较好的市有武汉市、鄂州市、十堰市、荆门市、荆州市、咸宁市、孝感市、随州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报送信息较好的县〔市、区〕名单附后)。但也有少数单位落实不够好:有的信息不全,基层行政村、组(社区)信息缺漏较多;有的只报送了姓名,没有联系电话号码;有的报送不及时,个别单位至今没有报送信息。

  2009年是省委、省政府领导提出的“作风建设年”和“能力建设年”。当前,全省上下都在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活动,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两个《通知》”,收集报送《公报》赠阅工作责任人、受赠单位负责人、特约政务信息员基本信息,建立政务信息管理平台,就是各地作风、能力建设情况的一次检验。下一步,湖北政报社将会同省政府政务督查室继续跟踪督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务使省政府办公厅“两个通知”精神及各项工作要求在全省各地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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