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
关于深入贯彻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建议》的通知
(鄂办文〔2009〕63号)
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关于深入贯彻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建议》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8月10日
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
关于深入贯彻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现场会议精神
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建议
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现场会议召开后,全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全面贯彻会议精神,深入研究和落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措施。各市(州)、县(市、区)以召开党委常委会议、新农村建设现场会议等不同形式对现场会议精神进行传达贯彻,分析当前新农村建设形势,学习借鉴仙洪试验区经验,对今后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现场会议的召开,鼓舞了士气,振奋了精神,明确了方向,对于加快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下一步,各地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制定相关政策,细化工作措施,力争全面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省新农村建设“3年明显变化,5-7年大变化”的总体目标。当前,应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着重围绕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脱贫奔小康试点县、鄂州城乡一体化试点、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等试点工作,加大推进力度,以此为抓手,全面促进我省新农村建设。
现就深入贯彻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实行省委常委联系制度
1、联系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罗清泉同志联系洪湖市;李明波同志联系仙桃市;吴永文同志联系监利县。
2、联系脱贫奔小康试点县。按照原有分工,苏晓云同志联系英山县;张昌尔同志联系大悟县;李宪生同志联系鹤峰县;黄先耀同志联系通山县;李春明同志联系保康县;潘立刚同志联系丹江口市;苑世军同志联系五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