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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的通知

  (一)学时安排
  1、脱产
  (1)高中起点本科(学制4年)    2400-2800学时
  (2)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学制2年)
  1200-1400学时
  2、业余和函授
  (1)高中起点本科(学制5年)   2400-2800学时
  其中函授面授         1000-1200学时
  (2)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学制2.5年)
  1200-1400学时
  其中函授面授          500-600学时
  (3)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学制3年)
  1400-1600学时
  其中函授面授          600-700学时
  (二)课程比例
  公共基础课             占总学时20%
  专业基础课             占总学时25%
  专业课               占总学时40%
  选修课               占总学时10%
  毕业设计(论文)          占总学时5%左右
  以上各专业教学计划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实验、上机、课程设计)的教学时数应不少于总学时的10%。
  第十六条 高校举办的非学历教育学习形式可以是脱产,也可以是业余。脱产时间不得超过1年,业余时间不得超过1.5年。非学历教育不得与学历教育混淆、衔接。
  第十七条 高校负责制定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各层次、各学习形式专业教学计划,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执行。
  第十八条 教学计划必须在新生入学前完备。教学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保持相对稳定。对教学计划确需变动的,必须经充分论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十九条 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编订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选编教材、实施教学、考核命题的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应有规范的教学大纲。
  第二十条 教学大纲应当明确规定课程的性质、任务、结构体系、知识范围、教学进度以及教学方法上的具体要求。
  第二十一条 教学大纲由学校相关教学机构组织编写,经成人(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报学校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教学过程管理

  第二十二条 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授课教师应在熟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基础上,以校历、课表、成人(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书为依据,制定课程教学进度表,认真撰写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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