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时安排
1、脱产
(1)高中起点本科(学制4年) 2400-2800学时
(2)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学制2年)
1200-1400学时
2、业余和函授
(1)高中起点本科(学制5年) 2400-2800学时
其中函授面授 1000-1200学时
(2)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学制2.5年)
1200-1400学时
其中函授面授 500-600学时
(3)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学制3年)
1400-1600学时
其中函授面授 600-700学时
(二)课程比例
公共基础课 占总学时20%
专业基础课 占总学时25%
专业课 占总学时40%
选修课 占总学时10%
毕业设计(论文) 占总学时5%左右
以上各专业教学计划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实验、上机、课程设计)的教学时数应不少于总学时的10%。
第十六条 高校举办的非学历教育学习形式可以是脱产,也可以是业余。脱产时间不得超过1年,业余时间不得超过1.5年。非学历教育不得与学历教育混淆、衔接。
第十七条 高校负责制定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各层次、各学习形式专业教学计划,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执行。
第十八条 教学计划必须在新生入学前完备。教学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保持相对稳定。对教学计划确需变动的,必须经充分论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十九条 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编订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选编教材、实施教学、考核命题的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应有规范的教学大纲。
第二十条 教学大纲应当明确规定课程的性质、任务、结构体系、知识范围、教学进度以及教学方法上的具体要求。
第二十一条 教学大纲由学校相关教学机构组织编写,经成人(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报学校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教学过程管理
第二十二条 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授课教师应在熟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基础上,以校历、课表、成人(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书为依据,制定课程教学进度表,认真撰写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