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了加强我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成人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省教育厅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修订了《安徽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现印发执行。请各高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
安徽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成人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高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管理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教育改革的思想,突出成人教育的特点,遵循成人教育的规律,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 高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管理是对教学工作全过程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质量评价,保证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教学管理包括教学组织管理、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师队伍管理、教学设施和教学档案管理。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普通高校、各类成人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第二章 教学组织管理
第五条 高校应坚持成人高等教育以教学为中心,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任务。学校要有领导分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其他各项管理工作应确立为教学服务的指导思想。
第六条 高校应健全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管理机构,岗位职责明确,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应与办学规模相适应。
第七条 高校应当建立健全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教学管理部门及其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及管理办法;教师培训、考核制度;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规定;教学检查、评估制度;教学设施、图书资料、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