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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工作的意见


  (五)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村庄整治。大力推进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开展农村工业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绿色家园、生态家园工程建设,实施乡村造林绿化。加强村庄道路、路灯、给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抓好村庄环境整治。建立农村公共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开展村庄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逐步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六)推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认真落实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期不变。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新农村建设投入机制,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建立以政府为主导、财政和涉农部门共同参与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的新机制,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引入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探索盘活农村土地的有效途径,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改革,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以钱养事”新机制。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与管护长效机制。

  (七)加强乡风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组织、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坚强有力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体系和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开展以创建卫生村镇、文明村镇、绿化村镇等为主要内容的“三项共建”和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加强乡村文明建设,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破除陋习、移风易俗,不断提高农民素质和乡风文明程度,构建文明、和谐的农村新社区。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成立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与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主要负责试点乡镇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试点工作以乡镇为主组织实施,县(市、区)直接领导,市(州)指导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各市(州)在协调抓好省定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建设的同时,也要各选择若干乡镇开展试点工作。实行省直部门对口联系制度,按照县(市、区)制定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帮助抓好工作落实,协调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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