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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工作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工作的意见
(2009年8月7日 鄂办发〔2009〕42号)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推广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经验,深入开展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道等88个乡镇(街道)(名单附后)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探索总结经验,加强典型示范。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思路,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发展现代农业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村镇环境整治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促进试点乡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较大改善,农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为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新路、积累经验、示范推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把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放在首位。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发挥各地农业区域优势,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加快发展二三产业,推进劳务经济开发,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

  (二)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着力解决农村民生难题,加快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防止急于求成、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

  (三)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运用市场经济办法,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采取政策引导、机制激励,形成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合力。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和自我服务的能力。

  (四)坚持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加强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规划编制,搞好相关建设项目的统筹衔接。整合项目资金,实行集中建设,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规范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式的管理,引导农民开展进村入户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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