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全省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的决定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全省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的决定
(2009年7月21日 鄂文〔2009〕34号)


  近年来,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巨大进展和显著成果,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为充分展示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成果和广大干部群众奋发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鼓励和表彰先进,发挥榜样的示范和激励作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湖北省司法系统等9个系统2007-200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行业(系统)称号;授予中共武汉市委党校等172个单位2007-2008年度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授予江汉大学附属医院等497个单位2007-200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授予神宜生态旅游路等4条公路2007-2008年度文明路称号(名单附后)。

  省委、省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为加快推进“文明湖北”建设,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委、省政府号召,全省各地各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神,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的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2007-2008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行业(系统)

  湖北省司法系统、湖北省电力系统、湖北省交通系统、湖北省国税系统、湖北省地税系统、湖北省邮政系统、湖北省审计系统、湖北省财政系统、湖北省气象系统

  二、省级最佳文明单位

  武汉市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武汉市烟草专卖局硚口区分局、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汉阳大队、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武汉市第四十九中学、武汉市烟草专卖局洪山区分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陂分局、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武汉市港航管理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武汉市黄陂区气象局、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部余家头水厂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