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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县级工商联工作的意见


  1、努力当好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助手,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围绕实施“两圈一带”战略和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发挥工商联的组织优势,协助党委、政府开展招商引资、安置就业、劳务经济开发等工作;积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调研工作,为党委、政府研究制定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措施积极建言献策;积极创造条件,主动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协调、联络、信息、培训、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及时了解并反映非公有制企业的要求、建议和呼声,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维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动员和组织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实施光彩事业、回归工程、民企联村、安置就业等,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作贡献;积极开展经贸合作,增进与国内外工商社团的交往,为非公有制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服务。

  2、努力成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的主渠道,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工商联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积极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积极推荐政治合格、社会贡献大、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人民陪审员、特邀监察员、行风评议员等特邀职务,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参与“百家非公有制企业评行风”活动,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献计出力。

  3、努力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要积极组织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努力做到人与企业和谐发展,靠劳动参与分配者与靠资本参与分配者共同发展,企业核心竞争力与产品竞争力同步发展,企业环境保护能力与生产发展能力统筹发展,企业社会贡献力与经济实力相互促进发展。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承担发展企业、保护环境、爱国报国、遵纪守法、公益慈善、道德自律等社会责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积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劳动模范等重要社会荣誉称号人选的推荐和审核工作。积极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抓好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探索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工作途径。符合条件的县级工商联应建立直属会员党组织。

  4、积极协调非公有制经济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会同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协商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企业员工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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