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教育厅)
3、创新型企业建设专项行动
重点支持100家有创新基础与需求的中小企业,明确创建目标与任务,综合应用科技计划立项、融资服务、人才支持等多种方式,开展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双百行动”,在100家创新型企业中设立100个“湖北省企业自主创新岗位”;采用后补助的方式,对企业组建技术创新平台、开展研究与开发的投入给予资助。力争通过3年创建活动的示范引领,做大做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依靠技术创新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持续发展的创新型企业。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积极鼓励国有企业成为国家和省创新型企业。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4、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重点支持100家农业龙头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以加工转化带动上游种养殖业的标准化、组织化发展。建设100家与优势特色农业板块经济对接的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引导教授博士联基地驻基地,与基地建设主体企业建立务实高效的长期合作关系。稳定支持30-50个高水平团队开展源头科技创新,增强产业发展后劲。深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和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建设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提升科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教育厅)
5、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专项行动
进一步调整现有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增加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支持力度。继续发挥省级创新基金的作用,引领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结合和技术创新。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示范区”专项试点,以促进建立特色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特色产业集群为重点,推动建立同行企业技术创新协调机制。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五、动员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力量服务企业、基地
1、组织省内公共科技资源和创新基地开放共享。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资源向社会,特别是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积极组织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共性技术中心等公共科技资源和创新基地向省内中小企业开放,发挥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支撑服务平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