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治未病试点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治未病试点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粤价函〔2009〕884号)
省中医药局:
《关于省中医院各分院治未病服务收费问题的函》(粤中医函〔2009〕146号)悉。现复函如下:
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可按《关于中医治未病试点单位试行医疗服务收费的通知》(粤价〔2009〕149号)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其服务收费执行所在市的政府指导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