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袭击、群体性事件、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由市公安局牵头实施应急响应程序。
车辆坠江等突发事件,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关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由市海事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牵头实施应急响应程序。
水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丽水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丽水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由市安监局牵头实施应急响应程序。
当多个种类突发事件同时发生时,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视情启动多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在市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相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实施应急响应程序。
5.6 扩大应急
根据事态发展趋势和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市指挥部立即指挥、调用全市各地各部门的应急力量和资源参与应急救援,协调驻丽(浙)部队、省驻丽单位支援抢险救援行动。
当本级预案或市内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能有效控制事件发展,市指挥部迅速报请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应急力量、装备、技术支援,或协调兄弟(市、区)给予支援。
5.7 信息发布
金丽温高速公路瓯江路段水上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根据市指挥部统一部署,由市新闻办会同市指挥部办公室、市级相关部门、专家组和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信息发布程序,统一、准确、及时向公众发布,必要时设立新闻中心。具体依照《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丽水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5.8 应急终止
在应急救援结束或事件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灾害因素已经消除时,由现场指挥部或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市指挥部或省政府同意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市级有关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和事故责任单位、当地政府根据职责分别负责处理。对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人员按规定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视情对受害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对事件进行跟踪、监测,组织善后事项的处理。
6.2 调查评估
市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对金丽温高速公路瓯江路段水上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损失、影响和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方面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向市政府上报总结评估报告。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保障
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中国移动丽水分公司、中国联通丽水分公司等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具体按照《浙江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丽水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7.2 应急队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