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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金丽温高速公路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
  (一)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瓯江路段(含附属设施)相关水域发生的各类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二)丽水市行政区域内其他高速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发生的水上突发事件参照本预案执行。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增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安全和应对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装备、信息等应急准备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统一指挥、分级处置。金丽温高速公路瓯江路段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分级负责,分类处置。
  (3)多方联动、快速响应。在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前提下,建立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多方联动,快速响应,开展应急救援、抢修、保障等各项应急处置行动。

2 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和一般事件(Ⅲ级)三级。
  2.1 重大事件(Ⅰ级)
  (1)重大自然灾害。因台风、暴雨、大雪和地震等造成或可能造成金丽温高速公路瓯江路段水上各地桥面通行连续中断12小时以上,或24小时以上无法恢复正常通行。
  (2)重大交通事故。因各类载人车辆坠江等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失踪),或50人以上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导致通行中断,24小时以上无法恢复正常通行。
  (3)重大环境污染。因运载危险货物车辆发生碰撞、爆炸、危险物泄漏、放射性污染等交通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
  (4)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因恐怖袭击、人为破坏、群体性事件等,对安全运行造成重大影响。
  (5)其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危害高速公路瓯江路段安全的突发事件。
  2.2 较大事件(Ⅱ级)
  (1)较大自然灾害。因台风、大雨、大雪和地震等,造成或可能造成高速公路瓯江路段交通连续中断6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或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无法恢复正常通行。
  (2)较大交通事故。因发生车辆坠江等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导致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无法恢复正常通行。
  (3)较大环境污染。因运载危险货物车辆发生碰撞、爆炸、危险物泄漏、放射性污染等交通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环境污染。
  (4)较大群体性事件。因恐怖袭击、人为破坏、群体性事件,对高速公路瓯江路段安全运行造成较大影响。
  2.3 一般事件(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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