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淮北市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
(淮政【2009】19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构建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既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也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方式、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打造审批项目最少、审批流程最优、办事效率最高、服务态度最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市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构建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平台,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创新审批方式,集中办理审批事项,再造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等,最大限度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纵向到底的各类审批(许可)服务和横向到边的相关公共(中介)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职能归并原则。各部门要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梳理本部门的审批职能,按照审批与管理相分离的原则,调整科室设置。将本部门现与其它科室合并设置的行政许可科改为专门履行审批职能的独立科室,集中办理审批项目,其它科室一律不再办理审批;对项目分散在二级机构、暂不具备集中办理条件的审批项目,应赋予行政许可科管理、协调和督办权。
(二)方便简化原则。各部门对保留的项目要以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为前提,大力精简、合并和优化办理流程。对一般项目可由行政许可科直接受理审核、发证;对较复杂项目办理简化为行政许可科受理初审、领导签批和行政许可科发证三大流程(不含法定流程),并实行限时办结制。同时最大限度压减可省却的办理环节和各类申报材料。
(三)充分授权原则。各部门要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应书面授权或委托许可科直接办理本部门进驻中心保留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收费项目,并建立和完善审批责任追究制。同时,妥善处理好行政许可科办理与部门会审的关系,确保所有办件的受理和送达均在窗口进行。
三、主要工作机制
(一)集中办理制。各部门的行政许可科要整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并将本部门保留的尤其是与“双百工程”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民生工程项目等关联度大,以及群众经常要办的各类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收费项目纳入中心窗口集中办理,做到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办理和送达结果,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部门和窗口“两头办理”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