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09年春季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津农法〔2009〕27号)
各区县农业(林)局(委)、局属各执法单位:
春耕在即,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加强农村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行为的要求,净化我市农资市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保驾护航,现就做好2009年春季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一项长抓不懈的重点工作。各区县农业部门、市局属各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调配力量,统一协调行动,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指挥系统。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对今年将要面临的农资管理形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目标,充实执法人员,周密部署春季农资打假工作,细化分工,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2009年,我市农资打假工作重点是:
种子监管方面,一是在备种阶段以种子经销大户为重点,加强良种补贴种子品种的检查,并进行全面抽检。二是在销种旺季以种子经营门市为重点,对种子包装、品种审定和经营档案等进行检查。三是加强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检查,保证设施农业建设用种安全。四是市种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区县种子执法的监督,明确执法责任,提高区县种子执法水平。
农药监管方面,一是加强农药产品质量监管,以农药生产企业为主要监管对象,对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二是加大农药产品标签的检查力度,严格标签审查,对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三是开展农药依法经营门店建设。四是继续坚持一一对应的农药行政执法责任制。五是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培训,提高管理相对人的法制意识、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
肥料监管方面,一是对我市已认定的20个肥料生产企业所生产的配方肥进行质量监督检查,重点对其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手段进行考核,保证肥料质量。二是对市场销售的复混肥(包括专用肥)从肥料登记、包装和产品质量等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三是广泛宣传安全选肥、购肥及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识肥、辨肥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植物检疫方面,一是加强引进种苗的疫情监测,严格国外引种审批。二是开展检疫执法检查,促进检疫工作开展,重点对种子、苗木生产经营单位植物检疫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三是加强对检疫队伍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各单位要根据上述工作重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农资管理的实际情况确定工作重心,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三、搞好宣传教育,加强服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