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关于认定天津市测土配方施肥项目配方肥料加工生产企业的通知
各肥料生产企业:
鉴于2007年和2008年认定的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已经到期,为了适应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新的发展形势的需要,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按照《天津市测土配方施肥项目配方肥料加工生产企业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天津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决定开展第三批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认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的肥料生产企业必须具备《“认定办法”》规定的条件 。
二、肥料生产企业申请认定需要填写“申请表”一式四份,并按照《“认定办法”》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三、天津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承办全市测土配方施肥定点生产企业认定工作,具体负责认定通知印发、申请受理、申请表制发、资料初审等事宜。各省(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及天津市各区县土肥站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推荐参与认定的肥料企业名单。
四、天津市土壤肥料工作站组织成立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认定小组,对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深入到企业现场考察,根据审核和考察结果提出认定意见。对通过认定的企业由天津市土壤肥料工作站颁发认定证书并授予铜牌。
五、本次认定的申请日期截止2009年7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