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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22.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适应经济结构、产业布局、组织形式、行业分工、党员流向的新变化,在以地域、单位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原则,采取单独组建、行业统建、区域联建、楼宇共建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跨领域、跨所有制、跨行业建立党组织的新模式,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体系。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商会、产业链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党组织。积极探索建立网络党支部、特色党支部,丰富党组织设置形式。加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工作力度,探索党组织在其中发挥作用的途径。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层组织建设格局。
  23.深入推进党建品牌创建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把创建党建品牌作为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的总抓手和有效载体,深入创建青岛市“岛城先锋”党建品牌,打造一批富有时代特点的基层党建品牌。探索建立党建品牌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工作领导机制和评价机制,实施动态管理,提升品牌质量,扩大社会影响力。把创建党建品牌与开展创先争优、三级联创等活动有机结合,在农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深入开展符合各自特点的创建活动,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生机活力。
  24.抓好党员队伍建设。以提高党员素质为重点,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一基础工程。建立健全发展、教育、服务、管理党员长效机制,激发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真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加强思想上入党教育,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加大在工人、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重视在高知识群体、在大学生等各领域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培养力度,积极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基层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基层党员轮训制度,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教育质量。创新远程教育学以致用模式,建立远程教育学用示范基地,拓展终端站点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使用率。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加强党员服务中心和站点建设,发挥“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作用,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大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力度。强化党员管理,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组织每两年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活动,大力表彰优秀党员,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积极发挥作用的党员,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完善党员发挥作用平台,坚持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党员特色岗制度,全面推行党员服务承诺制度,加大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力度,探索建立党员参加居住地党组织活动的相关制度,引导和鼓励党员在居住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5.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打破地域、单位、行业、身份限制,扩大选人视野,拓宽来源,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大中专学生、外出务工人员、转业退伍军人等群体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大中专毕业生、社区助理、退休人员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着力优化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结构。注重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生产经营骨干或管理人员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村、社区、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企业董事长。严格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待遇,统筹解决好其他干部的待遇问题。加大从农村、社区优秀基层干部中考录公务员的力度。完善和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度、述职和民主评议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的监督,及时调整不合格党组织书记。坚持不懈地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在村、社区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扎实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依托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实施农村实用人才高等学历教育计划,努力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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