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铁政办发[2009]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五月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
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构建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和实施畅通工程活动为切入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事故预防工作机制,使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安全形势稳定。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全市交通事故稳中有降,人、车、路在道路交通中和谐、协调发展的目标,使道路交通安全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县(市)区政府职责
1.积极构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安全生产会议范畴。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名义,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组织评价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研究全市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及时整改和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2.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机制。深入实施“保护生命、安全出行”宣传教育工程,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程,列为全民普法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户外阵地、教育阵地、媒体阵地和公安交警部门窗口阵地“四大阵地”的建设,广泛开展“交通安全企业”、“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创建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