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藏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中藏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坚持统筹兼顾,推动中藏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坚持发挥政府扶持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藏医药事业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11年,全省中藏医药发展的基础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建立有利于中藏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体制机制,人才年龄、知识、职称、专业结构趋于合理,进一步提高人才队伍的素质和整体水平,中藏医药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健全中藏医药服务体系,提高综合服务能力,逐步适应各族群众多层次的中藏医药服务需求。
三、发展中藏医药事业的主要工作和任务
(一)完善中藏医药服务体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巩固和发展现有中藏医医院的基础上,到2010年,使综合医院、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藏医科、中藏药房达到中藏医科相应建设标准,使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促进非公立中藏医医疗机构发展,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藏医开办中藏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藏医坐堂医诊所。
(二)加强中藏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中藏医医院的投入力度,支持州县级中藏医医院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改善就医环境和设备条件,使医院的基础设施与所承担的任务功能相适应。
(三)积极发展中藏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藏医药“治未病”的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中藏医药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将中藏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各级中藏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开展中藏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要积极运用中藏医药方法和技术,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藏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
(四)加强中藏医药标准化建设。各地区要加强中藏医诊疗常规、用药指南、临床诊疗路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等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研究制定工作,大力开展中藏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单验方等整理研究,筛选推广中藏医药适宜技术,促进各级中藏医医院因病施治、规范诊疗、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制剂室规范和标准化的基础、检验等设施、设备建设,确保制剂质量,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