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强化培训,提高贫困群众综合素质。按照培训贫困农牧民、转移农牧民、富裕农牧民、减少农牧民的思路,加大“雨露计划”的实施力度。结合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继续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转变培训方式,强化培训措施,提高培训效果,力争达到每户有一名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技能。充分利用好省内外教育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扩大培训规模,认真搞好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重点抓好初高中回乡青年、复转军人的培训。拓宽培训渠道,采取委托订单、校企联合等多种培训方式,延长培训时间,提高培训效果,达到“一人培训,终身受益,一人务工,全家脱贫”的目的。力争每年培训贫困劳动力0.5万人。
(五)加大社会扶贫力度,合力推进扶贫攻坚步伐。继续加大与辽宁省对口帮扶协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两省各级领导互访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相关工作对接制度,形成帮扶工作的强大合力。不断完善省直机关定点帮扶工作的考核机制,使定点帮扶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具实效性。广泛动员和积极争取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国际组织参与我省扶贫开发活动,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深入开展“村企共建”活动,加强与共建企业的联系和协调,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引导更多的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积极参与“村企共建”活动。积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户帮户、一扶一”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力争年内结对帮扶贫困户达到1万户。
(六)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推动扶贫开发科学发展。把扶贫开发与加快特色优势农牧业发展、培育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推进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等紧密结合起来,与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起来。创新扶贫资金投入形式,努力探索建立适合不同地区、不同贫困人口的扶贫开发模式,探索依托能人、贫困户入股或合作经营的扶贫方式,提高扶贫资金效益。认真总结互助资金试点经验,创新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运行模式,建立扶贫合作社,完善联保互助方式,加强互助资金监管,扩大试点范围,努力实现特色产业发展、贫困群众增收、互助资金增效的三赢目标。认真总结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试点工作经验,深入研究衔接的有效形式,尽快制定政策措施,在全省范围推行。积极探索建立扶贫开发与防灾减灾紧密结合的机制,逐步建立起一套考虑灾害影响、防灾减灾、灾后恢复重建因素的资金分配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避灾减灾产业和贫困地区灾后恢复重建的扶持力度,巩固和发展扶贫开发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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