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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局关于调整扶贫标准及今后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按照上述思路和目标,扶贫工作要努力实现五个转变:在扶贫开发目标上由以解决温饱为主向增加收入、缩小差距转变;在扶贫开发制度上由开发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与低保式扶贫并举转变;在扶贫开发力量上由单纯依靠扶贫开发部门向各部门和全社会齐抓共管转变;在扶贫开发投入上由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分散使用向整合各类资金集中扶持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转变;在扶贫开发方法途径上由单村独户实施扶贫开发项目向统筹规划、连片开发、集中规模、综合治理、区域推进转变。具体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集中连片开发,大力实施整村推进工程。坚持连片开发、产业带动、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方针,积极争取国家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认真实施好整村推进项目。将扶持产业发展与特色农牧业、生态畜牧业、新农村建设、三江源生态保护工程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拓宽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模式,努力促进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由以往单个贫困村分散式推进模式,向以产业发展为核心的连片开发、与社会投资相结合、规模化集约经营模式转变。力争到2011年全面完成规划内2453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任务。

  (二)积极实施异地扶贫开发工程,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群众自愿、就近安置的原则,对生存条件严酷、扶贫开发难度大的贫困村,实施异地搬迁扶贫。把异地扶贫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科学选择移民搬迁后的产业开发项目,配套建设项目区水、电、路及教育、卫生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移民新村服务功能,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转变生产方式,拓宽增收渠道,努力把项目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每年计划完成2000户、1万人的搬迁任务。

  (三)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扎实推进产业化扶贫。结合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加大资金投入,积极鼓励和扶持贫困群众大力发展牛羊肉、奶业、油菜、马铃薯、蚕豆、生猪和食用菌、蔬菜等特色优势农畜产品。加快转变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以农牧民参股、土地入股、承包经营等多种方式推进建设一批规模化、专业化、优质化、标准化的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坚持扶大、扶强、扶优的原则,用足用好财政扶贫资金、辽援资金和国家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在重点扶持好10家国家级龙头企业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的扶持。把实施产业化扶贫工程与培育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和扶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产业实体。同时,鼓励和扶持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提升贫困群众的组织化程度,辐射带动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切实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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