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局关于调整扶贫标准及今后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9〕188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扶贫开发局拟定的《关于调整扶贫标准及今后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关于调整扶贫标准及今后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省扶贫开发局 二○○九年九月)
一、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进展情况
2001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把扶贫开发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领导,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制定实施了《青海省扶贫开发规划》。同时,紧紧抓住国家加大扶贫开发投入的机遇,调整工作思路,确立以整村推进扶贫为主体,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社会帮扶和异地搬迁为补充的扶贫开发机制,确立了以特色优势产业为支撑,进行连片开发、规模经营、整村推进等新思路、新举措。各地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完善扶贫开发方式,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08年底,全省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58.75亿元,实施了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等重点工程,25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牧业总产值由2001年的37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74亿元,年均增长9%;25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1226元增加到2830元,年均增长11%;贫困人口由197.6万人减少到75.7万人,累计减少121.9万人。
虽然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贫困人口的规模依然较大。截至2008年底,尚有1055个贫困村未实施整村推进项目,还有贫困人口75.7万,占全省农牧民总人口的21%。另外,全省还有1711个行政村没有纳入扶贫开发的扶持范围,这些村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仍处于贫困状态。二是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2008年,全省25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830元,与全国和全省各相差1931元和231元。而贫困村人均纯收入只有1170元,与全国和全省各相差3591元和1891元,差距呈现扩大趋势。三是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全省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青南高寒牧区和东部干旱山区,生态环境恶劣,自然灾害频繁,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生活条件差。目前还有3.59万户、17.46万贫困人口就地无法脱贫致富,需要异地搬迁脱贫。四是返贫率高。因灾、因病、因市场变化等原因,返贫率较高,正常年景返贫率13%,灾年达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