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候、资源、市场需求、产业基础和经济条件,我省发展设施农业总体上以农业主导产业为重点。
(一)蔬菜。重点发展钢架大棚、新型覆盖材料、喷微灌设施、诱(杀)虫装置、山地微蓄微灌系统、肥水同灌设施以及工厂化育苗、机械化耕作移栽等配套设施装备与设施高效种植技术。
(二)茶叶。重点发展茶园耕作、施肥、修剪、采茶、加工等机械装备与技术,以及喷微灌设施、防霜设施、害虫诱杀灯、供水系统等。
(三)果品。重点发展钢架大棚、避雨棚架、喷微灌设施、果园耕作设备、害虫诱杀灯、防虫网等,以及采后商品化分级设备、储运保鲜设施设备。
(四)畜牧。重点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化畜禽舍,配套供料、供水、供电、防疫设施以及控温、挤奶、孵化等自动化设施,排泄物处理以及农牧结合灌网等设施。
(五)水产养殖。重点发展大棚、温室及其附属设施、池塘环境友好养殖配套设施,工厂化养殖水净化处理系统、自动化测控体系和配套养殖技术,深水网箱及其配套设施。
(六)竹笋。重点发展蓄水池、输(送)水管道、喷微灌设施、小型机泵站、病虫害防治装备和新型竹林覆盖材料等。
(七)花卉苗木。重点发展智能温室、钢架大棚、基质与容器栽培、工厂化育苗、喷微灌、控温控湿、供水系统、冷藏保鲜、花卉环保种植等设施装备与技术,耕整、播种、植保、起苗、收获等作业机械。
(八)蚕桑。重点发展桑园耕作、桑枝修剪、供排水(喷微灌)、害虫诱杀灯、病虫防治,桑叶采摘、运输、消毒、切碎,蚕种催青、保护、处理,养蚕大棚、消毒、温湿度控制、鲜茧烘干、蚕茧初加工、桑果冷藏保鲜加工等机械设施与技术。
(九)食用菌。重点发展机械化菌包(或培养料)生产线,菇棚、高压灭菌锅炉、高效节能灭菌设备、粉碎机、拌料(翻堆)、装袋机械、冷库、控温控湿、初加工烘干设施设备等。
(十)中药材。重点发展大棚设施、喷微灌设施、供水系统等设备与技术,耕整、播种、植保、收获等作业机械,以及清洗、烘干、切片等初加工机械与技术。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编制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各地要按照整体布局、重点推进的要求,结合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科学编制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引导设施农业集聚发展,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利用低丘缓坡、海涂等非粮田以及质量难以提升的低产田发展设施农业,尽量避免与粮争地。有关扶持政策优先支持利用非粮田发展的设施农业。
(二)大力推进设施与农艺协调发展。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需求,大力推广低成本、高性能、多功能、易维护、易操作的农业设施装备。加快研究开发适合我省不同区域特点的农业设施装备,特别是要加强设施农业生产障碍治理研究,突破关键技术“瓶颈”。鼓励育种单位和种子企业协同攻关,选育推广优质高产的设施农业新品种。引导农业设施装备生产厂家与农业部门联合开发简便易行、先进实用的设施农艺技术,并加强对农民的技术指导,促进农艺与设施相配套。积极推进设施和农艺标准化,制订完善标准体系,加强对农民的应用指导和培训。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农牧结合型生态农业,推广高效、生态、安全的设施农业生产新模式,提高农产品品质和效益。